法定審計
凡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其管理層所制定的帳目,均須按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委任獨立核數師,審核每年的帳目,即法定審計報告,以便公司能向各股東于每年的周年股東大會流覽。此外,香港稅務局亦會要求公司於遞交報稅表時,附上已審核之財務報表,以便進行評稅程式。
法定審計乃按照香港法例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香港核數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進行。在審計過程中,我們需瞭解客戶的行業特性,並對企業的運作模式、管理架構、潛在問題及風險管理等各項因素,作出周詳的審計計畫;而我們於進行審查程式的同時,亦會與客戶保持溝通,因此,一旦發現錯誤或失實帳目,我們定必立時作出通報,務求令到客戶對本身的企業財務狀況,有適當的瞭解,使我们可以对客戶之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及公平性發表專業意見。
此外,亦會根據審計進行中之發現就提高利潤和其整體的競爭能力、內控缺陷等各方面提供意見,並指導公司董事應遵照的有關條例,以履行其應有的責任。
事實上,審計報告的內容有助及早發現潛在的問題,憑藉愈思怡会计师事务所之豐富經驗,我们一定可以為您提供卓越可靠的法定審計服務。我們的專業審計服務除了協助客戶清楚明白自己的業務需要外,亦會提供因時制宜的建設性方案,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奠定基礎,並向公司的股東作獨立報告。我們的策略性建議確保客戶在任何情況下均能符合有關的會計準則及法律要求,從而提醒管理層作出相應預防措施,指出可能發生的潛在問題,並提供未雨綢繆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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